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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版 社:
中国华侨
- 出版时间:2008-2-1
- ISBN:7802224799
- 销售状态:在销
定价:¥36.00
时代网价:¥28.80 折扣:80折 节省:¥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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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介绍
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
孔墨的批判
儒家八派的批判
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
庄子的批判
荀子的批判
名辩思潮的批判
前期法家的批判
韩非子的批判
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
后记——我怎样写《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
后记之后
蜥蜴的残梦——《十批判书》改版书后
孔墨的批判
儒家八派的批判
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
庄子的批判
荀子的批判
名辩思潮的批判
前期法家的批判
韩非子的批判
吕不韦与秦王政的批判
后记——我怎样写《青铜时代》和《十批判书》
后记之后
蜥蜴的残梦——《十批判书》改版书后
书摘书评
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
一 古代研究上的资料问题
关于秦以前的古代社会的研究,我前后费了将近十五年的工夫,现在是达到了能够作自我批判的时候。
我首先要谴责自己。我在1930年发表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那一本书,虽然博得了很多的读者,实在是太草率,太性急了。其中有好些未成熟的或甚至错误的判断,一直到现在还留下相当深刻的影响。有的朋友还沿用着我的错误,有的则沿用着我错误的征引而又引到另一错误的判断,因此关于古代的面貌引起了许多新的混乱。
这个责任,现在由我自己来清算,我想是应该的,也是颇合时宜的。
我在这儿想先检讨一下处理材料的问题。
甲 关于文献的处理
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要有害。
研究中国古代,大家所最感受着棘手的是仅有的一些材料却都是真伪难分,时代混沌,不能作为真正的科学研究的素材。
关于文献上的辨伪工作,自前清的乾、嘉学派以至最近的《古史辨》派,做得虽然相当透彻,但也不能说已经做到了毫无问题的止境。
而时代性的研究更差不多是到近十五年来才开始的。
例如《周易》固然是无问题的先秦史料,但一向被认为殷末周初的作品,我从前也是这样。据我近年来的研究,才知道它确是战国初年的东西①,时代拉迟了五六百年。我在前把《周易》作为研究殷末周初的资料,当然是完全错误。
又如《尚书》,我们早已知道有今古文之别,古文是晋人的伪作,但在今文的二十八篇里面也有真伪,也是到近年来才开始注意到的。例如《尧典》(包括古文的《舜典》)、《皋陶谟》(包括古文的《益稷》)、《禹贡》、《洪范》这几篇很堂皇的文字,其实都是战国时代的东西——我认为当作于子思之徒。我在前虽不曾认《典》、《谟》为“虞书”,《禹贡》为“夏书”,以作为研究虞夏的真实史料,但我却把《洪范》认为确是箕子所作,曾据以探究过周初的思想,那也完全是错误。
《吕刑》一篇,文体与《左传》相近,旧称为周穆王所作,我也相信不疑。但其实那也是靠不住的。我揣想它是春秋时吕国的某王②所造的刑书,而经过后来的儒者所润色过的东西。吕国曾称王,彝器中有《吕王作内姬壶》可证,由文字上看来是春秋时的器皿。吕国是大岳伯夷之后,故《吕刑》中两称伯夷,而位在禹、稷之上。这已尽足以证明它决不是周穆王所作的了。
《诗》三百篇的时代性尤其混沌。《诗》之汇集成书当在春秋末年或战国初年,而各篇的时代性除极小部分能确定者外,差不多都是渺茫的。自来说《诗》的人虽然对于各诗也每有年代规定,特别如像传世的《毛诗》说,但那些说法差不多全不可靠。例如《七月流火》一诗,《毛诗》认为“周公陈王业”,研究古诗的人大都相沿为说,我自己从前也是这样。但我现在知道它实在是春秋后半叶的作品了④。就这样,一悬隔也就是上下五百年。
关于神话传说可惜被保存的完整资料有限,而这有限的残存又为先秦及两汉的史家所凌乱。天上的景致转化到人间,幻想的鬼神变成为圣哲。例如所谓黄帝(即是上帝、皇帝)、尧、舜其实都是天神,却被新旧史家点化成为了现实的人物。这项史料的清理,一直到现在,在学术界中也还没有十分弄出一个眉目来。但这倒是属于史前史的范围,已经超出了古代,并已经超出了历史了。在这一方面,我虽然没有作出什么特殊的贡献,但幸而早脱掉了旧日的妄执,没有陷入迷宫。
乙 关于卜辞的处理
靠着殷虚的发现,我们得到一大批研究殷代的第一手资料,是我们现代考古者的最幸福的一件事。就靠着这一发现,中国古代的真面目才强半表露了出来。以前由后世史家所累积构成的三皇五帝的古史系统已被证明全属子虚,即是夏代的有无,在卜辞中也还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但至少殷代的存在是确实被保证着了。
卜辞的研究要感谢王国维,是他首先由卜辞中把殷代的先公先王剔发了出来,使《史记•殷本纪》和《帝王世纪》等书所传的殷代王统得到了物证,并且改正了它们的讹传。如上甲之次为乙、丙、丁,而非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本作示壬、示癸,中宗乃祖乙而非大戊,庚丁乃康丁之讹,大丁以文丁为是,均抉发了三千年来所久被埋没的秘密。我们要说殷虚的发现是新史学的开端,王国维的业绩是新史学的开山,那样评价是不算过分的。
王国维死后,殷虚的科学发掘使卜辞研究进到断代研究的一步。卜辞是由武丁至殷末的遗物,绵延二百年左右,先年只能浑沌地知其为殷,近年我们可以知道每一辞或每一片甲骨是属于那一王的绝对年代了。这样便更增进了卜辞的史料价值,在卜辞本身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发展了。
我自己在这一方面也尽了一些绵力,如王国维发现“先妣特祭”之例,足证殷代王室还相当重视母权。但我继进又发现了所特祭的先妣是有父子相承的血统关系的,便是直系诸王的配偶虽被特祭,而兄终弟及的旁系诸王的配偶则不见祀典。这又证明立长立嫡之制在殷代已有它的根蒂。
以上可以说是几项重要的发现。卜辞的研究虽然由王国维开其端,但嗣后的成绩却比王氏更大大的进步了。
王氏在卜辞研究之余有《殷周制度论》之作,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这是一篇轰动了全学界的大论文,新旧
史家至今都一样地奉以为圭臬。在新史学方面,把王氏的论文特别强调了的,首先是我。我把它的范围更扩大了,从社会发展方面来看,我认为殷代是原始公社的末期,周代是奴隶社会的开始。这一扩大又引起了别一种的见解,认为殷代是奴隶社会的末期,周代是封建社会的开始。这见解到现在都还在相持,但其实都是由于演绎的错误。
我自己要承认我的冒昧,一开始便把路引错了。第一我们要知道,《殷周制度论》的价值已经不能够被这样过高估计了。王氏所据的史料,属于殷代的虽然有新的发现而并未到家,而关于周代的看法则完全是根据“周公制作之本意”的那种旧式的观念。这样,在基本上便是大有问题的。周公制礼作乐的说法,强半是东周儒者的托古改制,这在目前早已成为定论了。以这样从基本上便错误了的论文,而我们根据它,至少我们可以说把历史中饱了五百年,这是应该严密清算的。
卜辞研究是新兴的一种学问,它是时常在变迁着的。以前不认识的事物后来认识了,以前认错了的后来改正了。我们要根据它作为社会史料,就应该采取“迎头赶上”的办法,把它最前进的一线作为基点而再出发。目今有好些新史学家爱引用卜辞,而却没有追踪它的整个研究过程,故往往把错误了的仍然沿用,或甚至援引错误的旧说以攻击改正的新说,那是绝对得不到正确的结论的。
丙 关于殷周青铜器的处理
在古代研究上与卜辞有同等价值或甚至超过它的,是殷、周青铜器的铭文。关于这项资料的研究,在北宋时已开其端,已经有一千年的历史了。
近五十年来研究这项学问的人才辈出,如吴大潋、孙诒让、王国维,都是很有贡献的。
这项资料之所以与F辞有同等价值或甚至超过它,是因为它也是第‘手的资料,数量既多,而且铭文有长至四五百字的,与上辞的简短而几乎千篇一律的情形不同。但这项资料也有它的缺陷,便是出土地多不明白,亘殷周两代千有余年,各器的时代相当浑沌。故如深懂科学方法的王国维,他便发出了这样的慨叹:“于创通条例,开拓阃奥,概乎其未有闻”(《殷虚书契考释序》)。这是很知道甘苦者的评判,而决不是漫无责任、任意抹煞一切者的放言。
王氏心目中的“条例”究竟是怎样,因为他自己没有“创通”出来,我们无从揣测。但我们准一般史料研究的公例,大凡一项资料,总要
它的时代性准确,然后才有充分的史料价值。殷、周的年代太长,浑而言之日殷、周,或分而言之日殷日周,都太含混了。因此自北宋以来无论仅存于著录或尚流传于人间的器物尽管将近万件,而却是一团大浑沌。
以前的人也略略分殷分周,甚至有分出夏代来的。但所谓夏器近已被证明,不是伪器便只是春秋末年的作品。夏器迄今在铜器中尚无发现。殷、周之分,所据的标准是所谓“以日为名”。古时传说殷人以生日为名,故名中多见甲乙丙丁字样。因此凡彝铭中有祖甲、父乙,妣庚、母辛,或兄壬、妇癸者,在前便一律认为殷彝。其实这标准是不一定可靠的。近年发现穆王时的《通簋》有“文考父乙”,懿王时的《匡卣》有“文考日丁”,足见“以日为名”之习至西周中叶也还有残余,而且已被证明,不是生日而是死日了。这一条例一被打破,于是举凡以前的著录中所标为殷器的都成了问题。而尤其像罗振玉的《殷文存》那部书,主要根据“以日为名”而搜集的七百种以上的器皿,差不多全盘靠不住。我说“差不多”,因为那里面有些确是殷器。据我们现有的知识,凡疑似殷器中可确切断定为殷器的还不上一打。因此,我在前无条件地把《殷文存》作为研究殷代的资料而使用,近来还有不少的朋友以讹传讹,我是要承认我的冒昧的。
中国青铜器可确定为殷代的均属于殷末,在其前的还未发现。一出马,青铜冶铸的技术便很高度,这是很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在黄河流域更早期的器皿还未发现,还是根本没有而那技术是从南方的江淮流域输入的,这些都只好等将来的地下发掘来回答。我揣想后者是比较有更大的可能性,因为古来相传江南是金锡的名产地,而南方的发掘先例向来是很少的。或许是南方低湿,古器不容易保存的原故吧?
周代的铜器很多,在前依然只是一片浑沌,即使偶有年代划分也是漫无标准。例如很有名的《毛公鼎》,以前的人便认为是周文王的儿子毛叔的东西,但近年已经知道它是周宣王时代的作品了。我自己费了五六年的研究,得到一个比较明晰的系统,便是我所著录的《两周金文辞大系》的《图录》和《考释》。我是先寻到了一些自身表明了年代的标准器,把它们作为连络站,再就人名、事迹、文辞的格调、字体的结构、器物的花纹形式等以为参验,便寻出了一个至少比较近是的条贯。凡有国度表明了的,也在国别中再求出时代的先后。就这样我一共整理出了三百二十三个器皿,都是铭文比较长而史料价值比较高的东西,两周八百年的浑沌似乎约略被我凿穿了。从这儿可以发展出花纹学、形制学等的系统,而作为社会史料来征引时,也就更有着落了。
就两周的铜器而言,武王以前的器物无所发现,武王以后的则逐代增多。但西周的多是王室及王臣之器,诸侯国别之器极其罕见,到了东周则王室王臣之器匿迹,而诸侯国别之器极其盛行。从这儿可以看出文化的进展,武王以前的周室没有什么高度的文化,平王以后的周室则是式微得不堪了。
毫无问题,周人的文化是承继着殷人来的,单从文字的演变上也可以寻出它们递禅的痕迹。周人承用殷人文字,每每有类似之字而被周人错用了的(即是后人的写别字)。如勿勿本非一字,却被周人混同了。根据卜辞。勿本犁之最古字,被周人误用为勿,即其一例。
周人的彝器得到整理,于是乎周公制礼作乐之说纯是一片子虚。周公在周初是一位有权变的政治家,那是毫无疑问的。但周人的礼强半是在西周三百年间逐渐累积而成,其中毫无疑问有很多殷礼的成分;至其构成为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还是自战国中叶以后。这层关系不明而纵论“殷、周礼制”,那是必然要错误的。
大体上二千多年前的孔子所说过的话依然正确,便是:“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在前的王国维,其后的我,又其后的认西周为封建制的新史学家们,其实都是错了的。
丁古器物中所见的殷周关系
先就卜辞考察,殷人自己是始终称为商,不称为殷的。称殷似乎是出于周人的敌忾,初称为“衣”,古书中或作鄣,在古与衡当是一字,人后更转为殷。《吕氏春秋•慎大览》“亲鄣如夏”,高诱注云:“鄣读如衣,今兖州人谓殷氏皆日衣。”《康诰》“殪戎殷”,《中庸》作“壹戎衣”。武王时代的《大丰簋》“丕克乞衣王祀”,鲁炀公时的《沈子簋》也称“逎妹(敉)克衣”,“衣”都是殷。但到周康王末年的《大盂鼎》便直称为殷了——“我闻殷坠命,惟殷边侯甸,粤殷正百辟,率肄于酒。”
衣本是一个小地名,在卜辞里时常见到,是殷王田猎的地方,据我考证,当在河南沁阳县境内,即是《水经》沁水注所说的殷城。周人对于敌国不称其本号的商,而称为衣或殷,大约也就如像我们在抗战时期宁愿称日本为倭,而日本人也宁愿称中国为支那一样的吧。
周人在卜辞中屡次出现,有一例称为“周侯”的,此外有几例说到“聘周”,大抵都是武丁时候的卜辞,足证殷、周本来是同盟兄弟之国。关于“聘”字结构很奇怪,照那最复杂的一个字样写下来可以写成字,我从前释为寇,那是不正确的。按照字的构成应该是从玉由(缶也,盛玉之器),卉(古兵字)声,说为聘字,较为合理。武丁以后,周人在卜辞里面便很少见了。
据古本《竹书纪年》,言“文丁杀季历”①,大约是实在的事。自此以后殷、周遂成世仇,周文王蓄意报复,没有成功,到周武王的手里公然也就把仇报了。
但周武王之所以能够报仇雪恨把殷朝的王室颠覆了的,倒并不是因为殷纣王(帝辛)怎样暴虐,失掉了民心,而实在是有另外的一段历史因缘的。这段古史的真相也因卜辞的发现才得大白于世。 殷末在帝乙、帝辛两代,曾长期和东南夷发生战争。据卜辞所载,帝乙十年及二十年屡次征讨夷方,地点不是在山东的齐与雇,便是在淮水流域的条与,和“渐居淮岱”的东南夷合拍,可知夷方即指东南夷。在帝辛的一代,《左传》上也屡屡说到,说他“为黎之蒐东夷叛之”(昭公四年),说他“克东夷而殒其身”(昭公十一年),说他“百克而卒无后”(宣公十二年);可见帝辛继承父业,屡次用兵,终于是把东南夷平定了,故尔他能“有亿兆夷人”作他的“臣”(昭公二十四年)——就是奴隶。俘虏能有亿兆,战争可见猛烈,殷将士的损失也必定不在少数。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边周人乘虚而人,殷纣王用俘虏,兵对敌,卒致“前徒倒戈”,遭了失败。这便是殷、周之际的所谓征诛的实际。
只有三千奴隶的小奴隶主周人结果把有亿兆奴隶的大奴隶主殷,
……
一 古代研究上的资料问题
关于秦以前的古代社会的研究,我前后费了将近十五年的工夫,现在是达到了能够作自我批判的时候。
我首先要谴责自己。我在1930年发表了《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那一本书,虽然博得了很多的读者,实在是太草率,太性急了。其中有好些未成熟的或甚至错误的判断,一直到现在还留下相当深刻的影响。有的朋友还沿用着我的错误,有的则沿用着我错误的征引而又引到另一错误的判断,因此关于古代的面貌引起了许多新的混乱。
这个责任,现在由我自己来清算,我想是应该的,也是颇合时宜的。
我在这儿想先检讨一下处理材料的问题。
甲 关于文献的处理
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要有害。
研究中国古代,大家所最感受着棘手的是仅有的一些材料却都是真伪难分,时代混沌,不能作为真正的科学研究的素材。
关于文献上的辨伪工作,自前清的乾、嘉学派以至最近的《古史辨》派,做得虽然相当透彻,但也不能说已经做到了毫无问题的止境。
而时代性的研究更差不多是到近十五年来才开始的。
例如《周易》固然是无问题的先秦史料,但一向被认为殷末周初的作品,我从前也是这样。据我近年来的研究,才知道它确是战国初年的东西①,时代拉迟了五六百年。我在前把《周易》作为研究殷末周初的资料,当然是完全错误。
又如《尚书》,我们早已知道有今古文之别,古文是晋人的伪作,但在今文的二十八篇里面也有真伪,也是到近年来才开始注意到的。例如《尧典》(包括古文的《舜典》)、《皋陶谟》(包括古文的《益稷》)、《禹贡》、《洪范》这几篇很堂皇的文字,其实都是战国时代的东西——我认为当作于子思之徒。我在前虽不曾认《典》、《谟》为“虞书”,《禹贡》为“夏书”,以作为研究虞夏的真实史料,但我却把《洪范》认为确是箕子所作,曾据以探究过周初的思想,那也完全是错误。
《吕刑》一篇,文体与《左传》相近,旧称为周穆王所作,我也相信不疑。但其实那也是靠不住的。我揣想它是春秋时吕国的某王②所造的刑书,而经过后来的儒者所润色过的东西。吕国曾称王,彝器中有《吕王作内姬壶》可证,由文字上看来是春秋时的器皿。吕国是大岳伯夷之后,故《吕刑》中两称伯夷,而位在禹、稷之上。这已尽足以证明它决不是周穆王所作的了。
《诗》三百篇的时代性尤其混沌。《诗》之汇集成书当在春秋末年或战国初年,而各篇的时代性除极小部分能确定者外,差不多都是渺茫的。自来说《诗》的人虽然对于各诗也每有年代规定,特别如像传世的《毛诗》说,但那些说法差不多全不可靠。例如《七月流火》一诗,《毛诗》认为“周公陈王业”,研究古诗的人大都相沿为说,我自己从前也是这样。但我现在知道它实在是春秋后半叶的作品了④。就这样,一悬隔也就是上下五百年。
关于神话传说可惜被保存的完整资料有限,而这有限的残存又为先秦及两汉的史家所凌乱。天上的景致转化到人间,幻想的鬼神变成为圣哲。例如所谓黄帝(即是上帝、皇帝)、尧、舜其实都是天神,却被新旧史家点化成为了现实的人物。这项史料的清理,一直到现在,在学术界中也还没有十分弄出一个眉目来。但这倒是属于史前史的范围,已经超出了古代,并已经超出了历史了。在这一方面,我虽然没有作出什么特殊的贡献,但幸而早脱掉了旧日的妄执,没有陷入迷宫。
乙 关于卜辞的处理
靠着殷虚的发现,我们得到一大批研究殷代的第一手资料,是我们现代考古者的最幸福的一件事。就靠着这一发现,中国古代的真面目才强半表露了出来。以前由后世史家所累积构成的三皇五帝的古史系统已被证明全属子虚,即是夏代的有无,在卜辞中也还没有找到直接的证据。但至少殷代的存在是确实被保证着了。
卜辞的研究要感谢王国维,是他首先由卜辞中把殷代的先公先王剔发了出来,使《史记•殷本纪》和《帝王世纪》等书所传的殷代王统得到了物证,并且改正了它们的讹传。如上甲之次为乙、丙、丁,而非报丁、报乙、报丙,主壬、主癸本作示壬、示癸,中宗乃祖乙而非大戊,庚丁乃康丁之讹,大丁以文丁为是,均抉发了三千年来所久被埋没的秘密。我们要说殷虚的发现是新史学的开端,王国维的业绩是新史学的开山,那样评价是不算过分的。
王国维死后,殷虚的科学发掘使卜辞研究进到断代研究的一步。卜辞是由武丁至殷末的遗物,绵延二百年左右,先年只能浑沌地知其为殷,近年我们可以知道每一辞或每一片甲骨是属于那一王的绝对年代了。这样便更增进了卜辞的史料价值,在卜辞本身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发展了。
我自己在这一方面也尽了一些绵力,如王国维发现“先妣特祭”之例,足证殷代王室还相当重视母权。但我继进又发现了所特祭的先妣是有父子相承的血统关系的,便是直系诸王的配偶虽被特祭,而兄终弟及的旁系诸王的配偶则不见祀典。这又证明立长立嫡之制在殷代已有它的根蒂。
以上可以说是几项重要的发现。卜辞的研究虽然由王国维开其端,但嗣后的成绩却比王氏更大大的进步了。
王氏在卜辞研究之余有《殷周制度论》之作,认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这是一篇轰动了全学界的大论文,新旧
史家至今都一样地奉以为圭臬。在新史学方面,把王氏的论文特别强调了的,首先是我。我把它的范围更扩大了,从社会发展方面来看,我认为殷代是原始公社的末期,周代是奴隶社会的开始。这一扩大又引起了别一种的见解,认为殷代是奴隶社会的末期,周代是封建社会的开始。这见解到现在都还在相持,但其实都是由于演绎的错误。
我自己要承认我的冒昧,一开始便把路引错了。第一我们要知道,《殷周制度论》的价值已经不能够被这样过高估计了。王氏所据的史料,属于殷代的虽然有新的发现而并未到家,而关于周代的看法则完全是根据“周公制作之本意”的那种旧式的观念。这样,在基本上便是大有问题的。周公制礼作乐的说法,强半是东周儒者的托古改制,这在目前早已成为定论了。以这样从基本上便错误了的论文,而我们根据它,至少我们可以说把历史中饱了五百年,这是应该严密清算的。
卜辞研究是新兴的一种学问,它是时常在变迁着的。以前不认识的事物后来认识了,以前认错了的后来改正了。我们要根据它作为社会史料,就应该采取“迎头赶上”的办法,把它最前进的一线作为基点而再出发。目今有好些新史学家爱引用卜辞,而却没有追踪它的整个研究过程,故往往把错误了的仍然沿用,或甚至援引错误的旧说以攻击改正的新说,那是绝对得不到正确的结论的。
丙 关于殷周青铜器的处理
在古代研究上与卜辞有同等价值或甚至超过它的,是殷、周青铜器的铭文。关于这项资料的研究,在北宋时已开其端,已经有一千年的历史了。
近五十年来研究这项学问的人才辈出,如吴大潋、孙诒让、王国维,都是很有贡献的。
这项资料之所以与F辞有同等价值或甚至超过它,是因为它也是第‘手的资料,数量既多,而且铭文有长至四五百字的,与上辞的简短而几乎千篇一律的情形不同。但这项资料也有它的缺陷,便是出土地多不明白,亘殷周两代千有余年,各器的时代相当浑沌。故如深懂科学方法的王国维,他便发出了这样的慨叹:“于创通条例,开拓阃奥,概乎其未有闻”(《殷虚书契考释序》)。这是很知道甘苦者的评判,而决不是漫无责任、任意抹煞一切者的放言。
王氏心目中的“条例”究竟是怎样,因为他自己没有“创通”出来,我们无从揣测。但我们准一般史料研究的公例,大凡一项资料,总要
它的时代性准确,然后才有充分的史料价值。殷、周的年代太长,浑而言之日殷、周,或分而言之日殷日周,都太含混了。因此自北宋以来无论仅存于著录或尚流传于人间的器物尽管将近万件,而却是一团大浑沌。
以前的人也略略分殷分周,甚至有分出夏代来的。但所谓夏器近已被证明,不是伪器便只是春秋末年的作品。夏器迄今在铜器中尚无发现。殷、周之分,所据的标准是所谓“以日为名”。古时传说殷人以生日为名,故名中多见甲乙丙丁字样。因此凡彝铭中有祖甲、父乙,妣庚、母辛,或兄壬、妇癸者,在前便一律认为殷彝。其实这标准是不一定可靠的。近年发现穆王时的《通簋》有“文考父乙”,懿王时的《匡卣》有“文考日丁”,足见“以日为名”之习至西周中叶也还有残余,而且已被证明,不是生日而是死日了。这一条例一被打破,于是举凡以前的著录中所标为殷器的都成了问题。而尤其像罗振玉的《殷文存》那部书,主要根据“以日为名”而搜集的七百种以上的器皿,差不多全盘靠不住。我说“差不多”,因为那里面有些确是殷器。据我们现有的知识,凡疑似殷器中可确切断定为殷器的还不上一打。因此,我在前无条件地把《殷文存》作为研究殷代的资料而使用,近来还有不少的朋友以讹传讹,我是要承认我的冒昧的。
中国青铜器可确定为殷代的均属于殷末,在其前的还未发现。一出马,青铜冶铸的技术便很高度,这是很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是在黄河流域更早期的器皿还未发现,还是根本没有而那技术是从南方的江淮流域输入的,这些都只好等将来的地下发掘来回答。我揣想后者是比较有更大的可能性,因为古来相传江南是金锡的名产地,而南方的发掘先例向来是很少的。或许是南方低湿,古器不容易保存的原故吧?
周代的铜器很多,在前依然只是一片浑沌,即使偶有年代划分也是漫无标准。例如很有名的《毛公鼎》,以前的人便认为是周文王的儿子毛叔的东西,但近年已经知道它是周宣王时代的作品了。我自己费了五六年的研究,得到一个比较明晰的系统,便是我所著录的《两周金文辞大系》的《图录》和《考释》。我是先寻到了一些自身表明了年代的标准器,把它们作为连络站,再就人名、事迹、文辞的格调、字体的结构、器物的花纹形式等以为参验,便寻出了一个至少比较近是的条贯。凡有国度表明了的,也在国别中再求出时代的先后。就这样我一共整理出了三百二十三个器皿,都是铭文比较长而史料价值比较高的东西,两周八百年的浑沌似乎约略被我凿穿了。从这儿可以发展出花纹学、形制学等的系统,而作为社会史料来征引时,也就更有着落了。
就两周的铜器而言,武王以前的器物无所发现,武王以后的则逐代增多。但西周的多是王室及王臣之器,诸侯国别之器极其罕见,到了东周则王室王臣之器匿迹,而诸侯国别之器极其盛行。从这儿可以看出文化的进展,武王以前的周室没有什么高度的文化,平王以后的周室则是式微得不堪了。
毫无问题,周人的文化是承继着殷人来的,单从文字的演变上也可以寻出它们递禅的痕迹。周人承用殷人文字,每每有类似之字而被周人错用了的(即是后人的写别字)。如勿勿本非一字,却被周人混同了。根据卜辞。勿本犁之最古字,被周人误用为勿,即其一例。
周人的彝器得到整理,于是乎周公制礼作乐之说纯是一片子虚。周公在周初是一位有权变的政治家,那是毫无疑问的。但周人的礼强半是在西周三百年间逐渐累积而成,其中毫无疑问有很多殷礼的成分;至其构成为所谓“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还是自战国中叶以后。这层关系不明而纵论“殷、周礼制”,那是必然要错误的。
大体上二千多年前的孔子所说过的话依然正确,便是:“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在前的王国维,其后的我,又其后的认西周为封建制的新史学家们,其实都是错了的。
丁古器物中所见的殷周关系
先就卜辞考察,殷人自己是始终称为商,不称为殷的。称殷似乎是出于周人的敌忾,初称为“衣”,古书中或作鄣,在古与衡当是一字,人后更转为殷。《吕氏春秋•慎大览》“亲鄣如夏”,高诱注云:“鄣读如衣,今兖州人谓殷氏皆日衣。”《康诰》“殪戎殷”,《中庸》作“壹戎衣”。武王时代的《大丰簋》“丕克乞衣王祀”,鲁炀公时的《沈子簋》也称“逎妹(敉)克衣”,“衣”都是殷。但到周康王末年的《大盂鼎》便直称为殷了——“我闻殷坠命,惟殷边侯甸,粤殷正百辟,率肄于酒。”
衣本是一个小地名,在卜辞里时常见到,是殷王田猎的地方,据我考证,当在河南沁阳县境内,即是《水经》沁水注所说的殷城。周人对于敌国不称其本号的商,而称为衣或殷,大约也就如像我们在抗战时期宁愿称日本为倭,而日本人也宁愿称中国为支那一样的吧。
周人在卜辞中屡次出现,有一例称为“周侯”的,此外有几例说到“聘周”,大抵都是武丁时候的卜辞,足证殷、周本来是同盟兄弟之国。关于“聘”字结构很奇怪,照那最复杂的一个字样写下来可以写成字,我从前释为寇,那是不正确的。按照字的构成应该是从玉由(缶也,盛玉之器),卉(古兵字)声,说为聘字,较为合理。武丁以后,周人在卜辞里面便很少见了。
据古本《竹书纪年》,言“文丁杀季历”①,大约是实在的事。自此以后殷、周遂成世仇,周文王蓄意报复,没有成功,到周武王的手里公然也就把仇报了。
但周武王之所以能够报仇雪恨把殷朝的王室颠覆了的,倒并不是因为殷纣王(帝辛)怎样暴虐,失掉了民心,而实在是有另外的一段历史因缘的。这段古史的真相也因卜辞的发现才得大白于世。 殷末在帝乙、帝辛两代,曾长期和东南夷发生战争。据卜辞所载,帝乙十年及二十年屡次征讨夷方,地点不是在山东的齐与雇,便是在淮水流域的条与,和“渐居淮岱”的东南夷合拍,可知夷方即指东南夷。在帝辛的一代,《左传》上也屡屡说到,说他“为黎之蒐东夷叛之”(昭公四年),说他“克东夷而殒其身”(昭公十一年),说他“百克而卒无后”(宣公十二年);可见帝辛继承父业,屡次用兵,终于是把东南夷平定了,故尔他能“有亿兆夷人”作他的“臣”(昭公二十四年)——就是奴隶。俘虏能有亿兆,战争可见猛烈,殷将士的损失也必定不在少数。就在这样的情形下边周人乘虚而人,殷纣王用俘虏,兵对敌,卒致“前徒倒戈”,遭了失败。这便是殷、周之际的所谓征诛的实际。
只有三千奴隶的小奴隶主周人结果把有亿兆奴隶的大奴隶主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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